据12月1日台媒报道,台湾一名庄姓男子私吞诈骗团伙14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今年3月被该团伙成员绑架,于派出所门口开枪,殃及路人。高雄地方法院经审理后,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开枪的刘姓男子有期徒刑7年8个月,可上诉。
报道称,庄姓男子把自己申办的5间银行存折交给刘姓男子所属的诈骗集团,等款项入帐后再由刘等人取款上交集团,结果庄却私吞被害人款项,总计高达140万元。诈骗团伙派刘姓男子等人抓人。今年3月28日下午,刘姓男子等人开车到高雄仁武区某汽车保养厂直接亮枪将庄“绑架”。
庄被强押着先去银行领了5万元,但因金额与遭私吞数量差异过大,刘姓男子等人逼迫庄姓男子继续筹钱。庄姓男子却在途中趁车辆行经派出所前方时,趁机在车上喷洒辣椒水,并跳车逃逸。
刘姓男子直接朝庄姓男子开了一枪,流弹击中正巧经过的车辆,玻璃碎片造成王姓驾驶员眼角膜受伤。
事后不久,刘姓男子等人就被警方逮捕,警方还查获改造手枪一把、改造空气枪一把及制式、非制式子弹各两发。
法院审理本案时,刘姓男子承认开枪,但声称没有杀人的意图,只是要逼对方上车。但法官认为,当时路上行人众多,流弹怎么都有可能打中其他人,刘明显有不确定杀人故意,最后,法院以杀人未遂、枪炮等罪判处刘姓男子有期徒刑7年8个月,至于同行的黄女、李男,则依强制罪判刑3个月、6个月,可上诉。
来源:FX110